一、活动时间:2023年7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30日23时59分59秒。 二、活动对象:非工行客户在活动时间成功开立“线上i账户”卡的个人客户。 (注:非工行客户是指未曾享受过工商银行任何服务、没有工商银行客户编号的客户) 三、活动内容:活动期间,非工行客户登录“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PP”,点击页面右上角“+”中的“版本切换”后,选择“青春版”,即可点击“进入i账户”按钮进行开户。成功开户后,客户将有机会领取一张满20.01元减20元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总名额2.5万份,先到先领。同一达标客户活动期间仅有一次领取机会。 四、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发放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开立并达标的客户,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将于2023年8月21日09:00:00至8月25日23:59:59向达标客户发放。 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开立并达标的客户,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将于2023年9月18日09:00:00至9月22日23:59:59向达标客户发放。 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开立并达标的客户,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将于2023年10月23日09:00:00至10月27日23:59:59向达标客户发放。 五、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领取方式: 达标客户将收到95588“工银i账户开户有礼”邀约短信,复制短信内容后打开中国工商银行App,在自动跳转的活动页面参与领取。也可在中国工商银行App首页搜索“工行消费季”,点击“线上i账户开户礼”活动下方的“参与领取”参与。 六、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使用说明: 本次活动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满20.01元使用,使用微信支付并选择工行储蓄卡作为支付方式,满足条件自动抵扣,细则如下: (1)每张微信支付消费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不可叠加使用,一张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限一次使用完毕不找零,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过期未使用或发生退货无法重复领取。享受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的订单,如在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退回持卡人微信账户;如超出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有效期发生一次性全额退款,仅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不退回,后续不予补发;如发生部分退货,如在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有效期内,当订单部分退款时,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按比例退还给客户,客户可继续使用;如在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有效期内客户再次进行部分退款至整单退完,则会将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剩余部分退还给客户,客户可继续使用;如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已过期,当订单部分退款时,则以交易页面显示为准退还客户实际支付金额,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不退回,后续不予补发。交易日期以工商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为准,交易金额以实际入账人民币金额为准,具体以实际参与活动商户操作为准。 (2)社交支付(如转账、红包、个人收款码支付等)、少数特定商户 (肯德基、必胜客、CoCo奶茶、FivePlus、Miss Sixty、ochirly、CovenGarden、Denham、孩子王、热风、太平鸟、优衣库、广东电信、星巴克、珠海城建、航联、微众银行、分付、零钱通、理财通、信用卡还款、腾安基金、哔哩哔哩、华为商城、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等特殊商户)及合单支付(微信支付订单号为41开头的交易)无法使用。最终优惠金额以支付界面显示为准。 (3)同一银行卡卡号、身份证、微信账户、手机号以及同一终端设备,满足其中任意条件都视为同一客户。请确保中国工商银行App注册手机号与微信账号绑定的手机号一致,否则立减金可能无法使用。 (4)达标客户领取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后,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会以卡券形式存入客户“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客户需在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领取后7个自然日(自领取当天开始计算)内使用,具体有效期以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信息界面显示为准(可通过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查询),微信支付消费立减券不可提现,逾期作废,不予补发。过期卡券客户可通过“微信-我-卡包-券和礼品卡-右上角(··)处-历史记录”查询立减金历史记录。 七、若发现客户出现违规行为(恶意购买、虚假交易、恶意套利或恶意套取现金或使用外挂、插件等其他破坏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的方式),工行将撤销达标客户领取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回收客户所获得相关违规收益。 八、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工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在披露通知后生效。 中国工商银行依法代扣本次活动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20%),客户获得的立减金面额为税后金额。